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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
来源:招就处 发布时间:2016-10-20

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,扩大考生选择范围,从2012年起,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(以下简称“专升本”)工作实行“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,统一考试,平行志愿,分类选拔,择优录取”的办法。
  一、招生计划
  1.招生院校
 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,包括公办院校、民办院校、独立学院,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。
  2.计划安排
  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。如遇合格生源不足,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。
  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。
  二、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
  考试分文理、录取按类别。设文科、理科两个考试科类,文史、理工、经管、法学、教育、农学、医学、艺术八个录取类别。
  三、报考条件
  1.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。
  2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;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,上进心强,品行端正;在校期间未受记过(含)以上处分,无考试作弊记录。
  3.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%,无不及格课程(经重修、补考及格视作及格)。
  4.已通过CET-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(艺术、体育类专业除外)及以上考试。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。
  四、报名与填报志愿
 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。
  1.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,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(www.zjzs.net)报名系统,取得注册号,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,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,填报志愿。
 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,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,按《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》(附件三)确定。
 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,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。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,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。少数特殊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在附件三规定的相应类别对口范围内,进一步确定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,并与招生计划一同公布。考生填报志愿前,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,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。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,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,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。
  2.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
 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,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,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。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,在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(附件二)上签字确认。现场确认时,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: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(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),身份证复印件,CET-3级(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、CET-4级、CET-6级)成绩证书复印件,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,缴纳报考费(110元/人)。
 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,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,并在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、加盖公章,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。
  审核完成后,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  五、考试
  1.考试科目:

 

 考试科类    考试科目   录取类别  
 文科  大学语文,英语  
文史类 
法学类
教育类
艺术类
 
 理科  高等数学,英语  
理工类 
经管类
农学类
医学类
 

 

 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
  2.各科满分均为150分。
  3.考试日期为4月15日,上午( 9﹕00—11﹕30)考高等数学、大学语文,下午(14﹕00—16﹕30)考英语。
  4.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,考点设在设区市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,熟悉考场。
  5.命题、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,凭准考证申请查卷。查卷只查漏评、误评,积分及统分差误,不查评卷的宽严。
  六、录取
  1.录取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实行“招生院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体制。
  2.最低控制线
  评卷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,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  3.投档办法
 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,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(院校+专业)顺序检索,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,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。
  4.投档比例
  原则上为1:1,同分考生一并投档。
  5.院校录取
 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,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,综合评价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。
 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,根据总体录取情况,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。
  七、学籍管理
  1.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
  新生凭“录取通知书”办理户粮迁移手续,9月初入学。新生报到时,必须交验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原件,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。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。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,学制两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   
 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,文凭表述为“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。
  2.招生院校复查
  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  八、其它
  1.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。
  2.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。
  3.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。
  4.有关招生计划、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,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。

 

 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
  2.各科满分均为150分。
  3.考试日期为4月15日,上午( 9﹕00—11﹕30)考高等数学、大学语文,下午(14﹕00—16﹕30)考英语。
  4.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,考点设在设区市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,熟悉考场。
  5.命题、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,凭准考证申请查卷。查卷只查漏评、误评,积分及统分差误,不查评卷的宽严。
  六、录取
  1.录取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实行“招生院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体制。
  2.最低控制线
评卷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,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  3.投档办法
 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,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(院校+专业)顺序检索,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,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。
  4.投档比例
  原则上为1:1,同分考生一并投档。
  5.院校录取
 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,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,综合评价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。
 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,根据总体录取情况,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。
  七、学籍管理
  1.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
  新生凭“录取通知书”办理户粮迁移手续,9月初入学。新生报到时,必须交验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原件,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。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。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,学制两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   
 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,文凭表述为“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。
  2.招生院校复查
  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  八、其它
  1.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。
  2.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。
  3.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。
  4.有关招生计划、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,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。

 

  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
  2.各科满分均为150分。
  3.考试日期为4月15日,上午( 9﹕00—11﹕30)考高等数学、大学语文,下午(14﹕00—16﹕30)考英语。
  4.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,考点设在设区市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,熟悉考场。
  5.命题、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,凭准考证申请查卷。查卷只查漏评、误评,积分及统分差误,不查评卷的宽严。
  六、录取
  1.录取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实行“招生院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体制。
  2.最低控制线
  评卷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,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  3.投档办法
 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,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(院校+专业)顺序检索,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,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。
  4.投档比例
  原则上为1:1,同分考生一并投档。
  5.院校录取
 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,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,综合评价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。
  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,根据总体录取情况,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。
  七、学籍管理
  1.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
  新生凭“录取通知书”办理户粮迁移手续,9月初入学。新生报到时,必须交验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原件,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。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。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,学制两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   
 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,文凭表述为“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。
  2.招生院校复查
  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  八、其它
  1.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。
  2.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。
  3.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。
  4.有关招生计划、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,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。

 

 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
  2.各科满分均为150分。
  3.考试日期为4月15日,上午( 9﹕00—11﹕30)考高等数学、大学语文,下午(14﹕00—16﹕30)考英语。
  4.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,考点设在设区市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,熟悉考场。
  5.命题、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,凭准考证申请查卷。查卷只查漏评、误评,积分及统分差误,不查评卷的宽严。
  六、录取
  1.录取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实行“招生院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体制。
  2.最低控制线
  评卷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,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  3.投档办法
 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,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(院校+专业)顺序检索,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,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。
  4.投档比例
  原则上为1:1,同分考生一并投档。
  5.院校录取
 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,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,综合评价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。
 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,根据总体录取情况,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。
  七、学籍管理
  1.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
  新生凭“录取通知书”办理户粮迁移手续,9月初入学。新生报到时,必须交验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原件,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。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。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,学制两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   
 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,文凭表述为“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。
  2.招生院校复查
  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  八、其它
  1.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。
  2.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。
  3.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。
  4.有关招生计划、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,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。

 

 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
  2.各科满分均为150分。
  3.考试日期为4月15日,上午( 9﹕00—11﹕30)考高等数学、大学语文,下午(14﹕00—16﹕30)考英语。
  4.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,考点设在设区市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,熟悉考场。
  5.命题、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,凭准考证申请查卷。查卷只查漏评、误评,积分及统分差误,不查评卷的宽严。
  六、录取
  1.录取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实行“招生院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体制。
  2.最低控制线
  评卷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,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  3.投档办法
 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,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(院校+专业)顺序检索,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,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。
  4.投档比例
  原则上为1:1,同分考生一并投档。
  5.院校录取
 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,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,综合评价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。
 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,根据总体录取情况,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。
  七、学籍管理
  1.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
  新生凭“录取通知书”办理户粮迁移手续,9月初入学。新生报到时,必须交验普通专科(高职)毕业证原件,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。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。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,学制两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   
 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,文凭表述为“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。
  2.招生院校复查
  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  八、其它
  1.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。
  2.《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》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。
  3.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。
  4.有关招生计划、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,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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